(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广泛搜寻合格人选,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聘任、解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