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不得透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或对证券价格作出预测。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并建立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