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定在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及以上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应采取累积投票制。该制度适用于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的情形,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需分开投票。董事候选人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半数方可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将视情况组织后续选举。细则还明确了董事提名、投票原则及操作程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