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爱康医疗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89)发布了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文件。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设立,大部分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由董事会委任,且应为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会须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成员。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会议可通过现场或电子方式召开,决议需经出席成员过半数通过。秘书由公司秘书担任,也可另行委任。委员会负责检讨董事会架构、成员多元化及技能表编制,物色并推荐董事人选,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及履职能力,提出董事委任、重选及继任建议,支持董事会绩效评估,并每年检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实施情况,在年报中披露结果。委员会须向董事会汇报决策,有权获取专业意见及足够资源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