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明确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会议记录等内容。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股东会职权行使,保障股东合法权益。规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可在董事人数不足、亏损达股本三分之一、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涉及董事选举、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更等事项按相应程序审议。规则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