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管理办法)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提升管理水平,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制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评价工作的宗旨、机制、原则、程序及结果应用。公司由审计部牵头成立评价工作小组,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董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每年开展一次内控检查与评价,每半年开展一次自律监管规范运作检查。评价内容涵盖组织架构、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财务报告等重点领域。评价结果需形成工作底稿和评价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各单位原则上应在次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