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宏达股份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议案获有效通过,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