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明肉业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就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2月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54,364,874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3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909,578股。会议审议两项议案,其中一项关联交易议案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同意股数占比不足而未获通过,另一项关于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获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