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能环境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年度预算、重大投融资、内部重组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