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延迟寄发通函)
兹提述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的公告,内容有关认购理财产品的事项。原定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日或之前寄发的通函,因公司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通函所载若干资料,预计将延迟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通函内容包括认购中信银行理财产品之进一步详情、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通告以及根据上市规则须披露的其他资料。董事会已确认相关定义与此前公告一致。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廖杰先生及姜海林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周建民先生、黄建玲女士及来宏毅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