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管理原则和程序。制度要求离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在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须继续履行任职期间的公开承诺。离职人员对公司商业秘密负有持续保密义务,因擅自离职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