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和筹备会议。涉及董事和高管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需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应披露具体理由。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