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及高管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行为。制度明确了离职生效条件、移交手续、未结事项处理、持续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特定情形下须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须继续履行任职期间的公开承诺。公司有权对未履行义务的离职人员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