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履职保障等内容。该制度规定,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公司被收购等事项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获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等,也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会议可采取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须形成书面记录并保存至少十年。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持和费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