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霁)
李霁声明被提名为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声明人承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等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其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承诺将依法履行职责,保持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