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明确重大信息的范围、报告责任、工作流程及保密义务。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单位、参股公司,规定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要求在知悉重大信息后24小时内报告。重大信息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风险、经营变更等事项,达到一定标准需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对未履行报告义务的行为将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