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细则规定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及回避制度等内容,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