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及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的认定标准和处理程序。制度规定,若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责任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调离岗位、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对公司年报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适用于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