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 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说明,截至公告披露日,在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杭州蓝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的董事会召开日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行为,不存在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