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事项通报制度)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通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制度明确了重大事项的定义、报告义务人范围,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重大事项涵盖重大会议、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重大变更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价格或投资者决策的事项。制度规定了重大事项通报程序,要求相关部门在事项发生后第一时间书面报告董事长、总经理及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组织信息披露。同时明确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各部门负责人的职责,并规定了责任追究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