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明确公司在拟披露信息存在不确定性或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时,可自行审慎判断是否暂缓或豁免披露。制度规定了暂缓、豁免披露的适用条件、内部审批程序、登记备案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并强调相关信息在泄露、传闻或交易异常波动时应及时披露。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