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及监督管理要求。公司募集资金应集中存放于专项账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使用须符合发行文件承诺,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公司需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接受保荐机构和会计师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