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四)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四。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收益法评估值为3.11亿元,市场法评估值为4.74亿元。标的公司房产抵押和知识产权质押所担保的债务已清偿,相关抵押和质押手续正在解除或已注销。标的公司涉及一宗产品质量纠纷,已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结案。该事项对经营业绩影响较小,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