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研究当选条件、选择程序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交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