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及(2)暂未能符合上市规则)
泉峰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285)宣布,田明先生因有意将更多时间用于其他个人事务,已辞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5年11月28日起生效。辞任后,田明先生亦不再担任公司薪酬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董事会确认,田明先生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事项需股东或联交所关注。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由于田明先生辞任,公司目前未能符合香港上市规则多项规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且未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组成不符合独立性要求。董事会正物色合适人选填补空缺,并计划在本公告发布后三个月内完成相关委任及委员会调整,以恢复合规。公司将适时另行公告进展。
截至公告日,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潘龙泉先生、张彤女士、柯祖谦先生及Michael John Clancy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明辉博士及蒋立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