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兹提述卓越商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日期为2025年8月25日的公告,内容有关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以及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及2025年10月31日的公告。诚如前述延迟公告所披露,通函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预期将于2025年11月30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由于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及落实若干资料以供载入通函,现预计通函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将延至2025年12月31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本公告由董事会成员签署,包括执行董事李晓平先生及杨志东先生,非执行董事郭莹女士及王银虎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崔海涛教授、甘志成先生及刘晓兰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