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100%股权,并向实际控制人卢元健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说明在交易过程中严格执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并落实了严格的保密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签署保密协议,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交易所。公司多次提醒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确保信息在依法披露前不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