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书)
羚邦集團有限公司提名委員會於2019年4月12日由董事會決議設立,成員不少於三名,其中至少一名為不同性別,且大多數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會議法定人數為兩名,其中至少一名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成員任期最長三年,可由董事會展延,主席由董事會委任,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或董事會主席。提名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會議議程須提前至少三天發送予成員,會議可透過親身、電話或視像方式舉行。委員會獲授權要求本集團僱員提供所需資料,並可於必要時由公司支付費用取得外部專業意見。其主要職責包括審核董事會架構、規模及組成,協助制定董事會技能表,推動繼任計劃,物色及甄選董事人選,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建議董事委任與再任,審核董事時間投入,檢討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並在股東週年大會上回答股東提問。委員會須保存會議紀錄,定期評估自身表現,並在年度報告中披露活動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