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君正集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明确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定义及禁止性行为,规定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垫支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公司董事长为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设立专门工作小组,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定期检查。发现资金占用应及时采取清偿措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