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审计委员会提出审核意见。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分别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两个月和一个月内披露。公司发生重大事件或交易达到规定标准时需及时披露临时报告。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和总经理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