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评价办法,明确了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内容、组织实施、缺陷认定标准及评价报告编制要求。办法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应用指引,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方面开展评价。评价工作由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监督,内审部门组织实施。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设计缺陷与运行缺陷、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缺陷,并按影响程度分为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分别设定定量与定性认定标准。年度评价以12月31日为基准日,报告需在基准日后4个月内报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