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常设机构,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建议,并对高管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委员会提出的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经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