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经营性或非经营性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办法规定了关联方范围、资金往来的审批程序、财务人员支付审查义务,并强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公司须定期编制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汇总表,防止期间占用、期末归还现象。发现资金占用时,可采取司法冻结、红利抵债、以股抵债等方式追偿。董事会怠于履职的,独立董事或股东可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办法同时适用于持股5%以上股东,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