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1月修订))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同时审议和监督ESG目标、规划、政策制定、风险评估、信息披露等事项。委员会由5-7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委员同意通过。委员会所作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