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作出回复。公司对深圳保腾福顺创业投资基金、上海芯华睿、泰国珞呈等企业的投资,结合投资协议、主营业务及协同效应,认定对上海芯华睿、泰国珞呈的投资属于产业链上下游的产业投资,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但出于审慎考虑,将对保腾福顺的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并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相关出资额。同时,公司说明了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下降的原因,并论证了本次可转债发行对资产负债结构和现金流的影响及偿债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