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份管理、禁止交易期间、转让限制、信息披露等内容。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规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需通知董事会秘书,且在年报、季报披露前等敏感期间不得买卖股票。每年可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股份变动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