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1月25日,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发布交易披露公告,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披露了相关证券的交易信息。张文会于2025年11月24日行使僱员股份期权,涉及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共18,750股,交易性质为行使期权并在交易所买卖的期权合约。该期权的行使期限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8日止,行使价为每股40.3400港元,已支付期权金额为756,375.0000港元。交易完成后,张文会不再持有相关期权权益。张文会为与受要约公司及要约人有关连的第三类别联系人,本次交易属个人账户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