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收到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收到山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95号)。因两名独立董事辞职后,公司未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低于法定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山东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已召开董事会提名新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按规定提交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