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的离职程序。制度明确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并在60日内完成补选。若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新任董事就任。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解任前应通知董事并允许申辩。离职董事须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工作交接,涉及重大事项的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且仍需遵守股份减持、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制度同时规定离职董事的忠实义务、保密义务及责任追溯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