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原则、审批程序、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要求。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严禁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须经股东会审议且相关方回避表决。所有担保事项须及时披露,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担保情况发表专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