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委员会由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董事组成,负责研究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出的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遵守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