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广泛搜寻合格人选,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