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共九章六十九条,涵盖股东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委托代理人、召开程序、表决与决议、会后事项及类别股东会议等内容。规则明确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根据法定情形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属于职权范围并符合法律法规。会议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类别股东权利变更的事项需经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