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人员组成及议事规则。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负责对公司总体风险管理进行监督,审议合规与风险管理目标、机构设置、重大决策风险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室保存,相关议案及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