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终止出售事项)
兹提述江山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一日的公告及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的通函,内容有关建议出售本公司拥有的若干项目公司。根据该等协议,本公司有条件同意向买方出售六间项目公司,其中第四间及第六间项目公司的出售已完成。由于相关先决条件未获达成,余下四间项目公司的出售事项未能完成。经卖方与买方讨论后,双方未就延长最后截止日期或豁免条件达成协议。于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卖方与买方协定终止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及第五项出售事项,据此,第一份、第二份、第三份及第五份协议均已终止。董事会认为,此次终止事项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营运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