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8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