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收到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公司债权人应于2025年11月23日前申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12月3日上午9时召开,会议将审议管理人工作报告、债权表核查、财产状况报告等事项。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下午3点。公司已在管理人监督下继续营业并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