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委员选举产生,董事长当选委员时由其担任。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工作。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存在利害关系时应披露并可能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