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审计委员会应参与年报编制全过程,包括审阅财务报表、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进度、督促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形成书面意见。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审计委员会需分别审阅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意见。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并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总结及续聘或改聘决议。相关文件须在年报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年报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