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于广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声明涵盖被提名人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持股,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且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